各网络教育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促进校外学习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转变发展理念,激发发展动力,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网络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评选工作。为保障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与公平,保证评选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与实效性,现将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山东大学在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的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二、基本条件
(一)学习中心建设管理完全符合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教高厅[2002]1号)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对校外学习中心的建设、管理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有关现代远程教育的规定;
(二)建立时间在两年及以上,在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年检年审评估达到合格及以上;
(三)招生规模适度,与办学服务能力相适应。
三、申报条件
(一)招生管理服务
1、认真履行与山东大学签订的办学协议,严格遵守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2、结合当地实际,主动服务行业、企业,生源集中度高,生源质量好;
3、近两年生源数量保持稳定,生源质量不断提升;
4、在确保招生管理规范、防控招生管理风险、提高生源质量等方面有创新的举措与积极的实践。
(二)教学支持服务
1、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选课、教材订购、课程线上教学进度督促、论文写作和指导、论文远程答辩等线上教学环节的组织和监控工作。
2、根据学校实行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要求和在校生规模,聘请足够的专兼职辅导教师及学术顾问,组织面授、线下实践实验等教学活动以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3、根据每学期教学支持服务手册的要求,完成全部教学任务的同时,对有关教学档案进行梳理存档,如教师和管理人员资料、质量保证资料、教学管理档案等。
(三)考试管理服务
1、 具有完备的考试组织管理制度和合格的管理队伍。
2、 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考试组织,环节严密,具有良好的考风考纪。
3、 具备规范的考试档案管理。
(四)学生管理服务
1、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学历审核、学籍信息勘误和毕业档案管理等工作;
2、积极参与山东大学继续教育校园文化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学及毕业典礼等活动;
3、根据在校生规模配备足够的学业顾问或班主任,建立班主任工作机制,密切联系学生,提供多种方便学生咨询及反馈的方式,渠道畅通便利、信息反馈及时;
(五)学习中心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取消申报资格
1、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缴纳学费及教材费,或以辅导、补考、证书制作等为由向学生额外收取费用的;
2、2016年,按照《山东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被学校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暂停招生、停止招生等处理的。
四、评选流程
(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立网络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由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组织申报
1、各学习中心参照基本条件和申报条件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学习中心须撰写3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提交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各学习中心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寄送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管理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培训楼104室;联系人:史建中;联系电话:0531-88364271;邮编:250100。同时将申报材料的word电子版发至shi2321@sdu.edu.cn邮箱。
(三)资格审查
对申报学习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所属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符合基本条件及申报条件的提交专家评审。
(四)组织评审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优秀校外学习中心名单,报领导小组研究、学校批准。
(五)进行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表彰激励
1、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授予 “2016年山东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称号,颁发奖牌;
2、对评出的优秀校外学习中心,学校在学业顾问、学术顾问聘请等教学支持服务,开学、毕业典礼及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学生荣誉体系建设等学生管理服务方面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
五、工作安排
(一)下发通知、提出申请:2017年4月22日—28日;
(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2017年5月2日—5月9日;
(三)进行公示:2017年5月10日—12日,公示评选结果。
(四)表彰激励:签发表彰文件,在2017年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工作会议上对“2016年山东大学网络教育优秀校外学习中心”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4月22日
发布:郑亚男